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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系统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1-03 ]

强电系统概述


本工程的供电系统均由成都供电局经电业站以低压供电。


A.           高压供电系统

由供电局以一路 10 千伏50赫三相三线形式供正常用电。高压电缆由地下外围墙外埋地引入至电业站内,并接入高压配电屏,分别馈电予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初级及次级接线为 Dyn11 类别。


B.           低压配电系统(塔楼供电)


其他承包商将负责由电业站引出高压电缆接至各塔楼于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房内的变压器。在变压器后引出低压母排接至相关的低压配电屏。然后在屏后引出分支上升电缆对对每层的分层箱及电表箱配电。而电表箱后的所有强电设备包括进户电线连接驳、管线、住户箱、照明灯头连灯泡、阳台防水灯具、开关、插座连电线等均由本承包商提供。


C.           低压配电系统(住宅公用、停车场、商业裙楼、幼儿园、电影院及地库等非住宅之地方供电)


电业站将引出高压电缆接至各塔楼于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房内的变压器。在变压器后引出低压母排接至相关的低压配电屏等由其它承包商负责本承包商负责在屏后引出多组低压电缆对各自区域内的设备及预留予将来用户/商户的配电装置供电。


各机电主要设备的动力配电由低压配电屏以电缆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配电至各台机电主要设备之综合控制屏或配电箱。


各单独的负荷点(包括消防卷帘、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箱等),照明及电插座等之配电应以电线穿管方式(暗敷或明敷)由各自有关的照明动力配电箱供电。该等照明动力配电箱的配电电源应由低压配电屏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供电。




D.           防雷接地系统

本工程之防雷接地系统将采用共享接地方式,建筑物之桩基承台和底板作为共享接地体,而塔楼屋顶上装设避雷带,防雷引下线将利用混凝土柱子内之主钢筋通长焊接,并将屋顶上之避雷带及建筑物之底板接地体连接。所有建筑物外墙之金属门窗须接上主钢构成之防雷接地系统上。


若项目为高层建筑,为防护侧向雷击,在离地 30 米及以上的楼板,每层围绕建筑物外侧之圈梁的主钢筋焊接连通作均压环,并与防雷引下线焊接连通。一切外露在建筑物之金属件均需与防雷保护系统(如避雷带、防雷引下线等)连接。



     本工程之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等均需与共享接地体连接。整个共享接地系统之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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